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按照党员属地管理原则规定,毕业生党员在毕业时都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下统称“培养对象”)也应在毕业时联系新的党组织及时跟进培养教育。
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方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按照组织关系转移优先级原则,明确转接组织关系顺位关系,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区域性(楼宇)联合党组织、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街道社区支部或村支部)、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党组织等其他党组织。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按照组织关系转移优先级原则,明确转接组织关系顺位关系,可将组织关系转到生源地党组织、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街道社区支部或村支部)、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党组织等其他党组织。
4.对出国(境)留学和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二、毕业生组织发展材料管理
1.正式党员的档案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密封,并加盖党群工作部印章后,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前,装入党员学籍档案。新的党组织要求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的,复印件交由党员本人交到新的党组织。
2.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密封,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前加盖党群工作部印章,由党员本人亲自领取并交到新的党组织。预备党员临近转正期或者新的党组织不接收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的,由所在党支部负责完成转正工作后再另行转出。
3.培养对象的入党材料由各党支部密封,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前加盖党群工作部印章,由学生本人亲自领取并交到新的党组织。
4.党支部要将党员和培养对象档案密封情况告知毕业生本人,并请他们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告知书》(见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培养对象入党材料转移清册》(见附件2)上签字,于6月28日(星期五)前提交党群工作部保存。
5.预备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新单位党组织后,学校不再受理其转正事宜。预备党员到新的党组织后,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缴纳党费、按时交转正申请。
毕业生党员和培养对象要及时向新的党组织汇报本人入党材料转递及培养发展情况,确保管理培养不断线。
三、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一)线上转出
1.确认关系接收党组织
党支部务必要求毕业生党员、培养对象联系新单位党组织,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以及接收党组织关系所需要的材料,并做好登记。
2.完善党员信息
各党支部“红岩先锋智慧党务”平台管理员,在“红岩先锋智慧党务”中完善党员信息,所有信息必须准确完备,如果信息不完善,转出到上级组织将会被退回,导致无法正常转出。
3.发起关系转出
市内转接:“选择转出党员”“接收党组织”(只能逐级点开后勾选,不能直接搜索)—“转出类型”(选择“101转往本系统内部其他支部”或者“104转往省(市、区)内其他单位”)—“转出原因”(选择“入学或毕业”)—“有效期”(输入“90天”)—“下一步”。
跨省市:“选择转出党员”—“接收省份”—“接收党组织”(直接搜索对方党组织)—“转出类型”(选择“101转往本系统内部其他支部”或者“105转往国(境)内省(市、区)外其他单位”)—“转出原因”(选择“入学或毕业”)—“有效期”(输入“90天”)—“下一步”。
各党支部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务必准确填写党员本人在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联系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事宜。党支部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如果接收方党组织需要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可以在系统内自行打印后提供给毕业生本人。
(二)线下转接
1.确认关系接收党组织
党支部务必要求毕业生党员、培养对象联系新单位党组织,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以及接收党组织关系所需要的材料,并做好登记。
2.完善党员信息
各党支部“红岩先锋智慧党务”平台管理员,在“红岩先锋智慧党务”中完善党员信息,所有信息必须准确完备,如果信息不完善,转出到上级组织将会被退回,导致无法正常转出。
3.发起关系转出
“选择转出党员”—输入“接收党组织”名称——“转出类型”—“转出原因”(选择“入学或毕业”)—“有效期”(输入“90天”)—“下一步”—下载组织关系介绍信—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
4.收回介绍信回执联
将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提醒党员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及时交回介绍信回执,并妥善保存。
四、组织关系留校
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或学习的,可以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待学业或学习完成后再转出。党员出国(境)前,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重庆财经学院党员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见附件3),经党总支审批后,于6月26日(星期三)前报党群工作部。
五、注意事项
1.党支部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上1次专题党课,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自觉参加党组织活动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做好毕业生专题党课的相关记录。
2.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跟踪联系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地,防止大学生党员一毕业就变成“隐形党员”“口袋党员”。
3.党员组织关系无论转往重庆市内或者重庆市外,无论“线上转出”或者“线下转出”,均通过“渝快政”方式操作。如接收党组织变更、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错误,需要更换时,需撤回已发起的转出流程,重新发起转出。
4.各党总支在下发党员档案材料、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履行相应的签字领取手续并督促党员妥善保管,不能由他人代领,以免遗失。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新的党支部未接收通过(针对“线上转接”,即“市内转接”和“跨省市”)或未收到组织关系回执(针对“线下转接”)前,学校各党支部负有管理责任。
6.以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向党群工作部咨询。
联系人:夏治禹
联系电话:88968718
电子信箱:tmp@cfe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告知书
2.重庆财经学院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培养对象入党材料转移清册
3.重庆财经学院党员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
党群工作部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