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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党的组织生活学习的通知

2023年12月05日 14:55 夏治禹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常态长效,各党支部要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进一步深化“党课开讲啦”活动,组织支部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专家学者、优秀党校教师和先进典型讲党课,要注重发掘“党课开讲啦”活动中涌现出的优质党课资源,营造讲党课、上党课的浓厚氛围。

本月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重要论述,切实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大抓基层基础、夯实长安之基的强大力量;要结合清廉学校建设要求,组织讲廉政党课,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将廉洁文化融入坚守岗位职能、推动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根据以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12月党的组织生活建议下发(见附件)

附件:2023年12月组织生活学习资料汇编

党群工作部

2023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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